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2025-DLGK-C0083-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贰万元整/年,服务期2年(¥2,120,000.00元/年,服务期2年);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肆万元整(¥4,24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贰万元整/年,服务期2年(¥2,120,000.00元/年,服务期2年);最高限价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肆万元整(¥4,240,000.00元)。
采购需求:对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民族大道108号2-3楼凤岭职工食堂、平湖路2号望园职工食堂、民族大道98-1号南宁书城附楼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厅职工食堂采购餐饮服务和管理服务,包括食堂食材验收、菜品加工制作及销售、菜谱开发、食品卫生保障、厨房设施维护保养、安全生产、成本核算、餐厅服务、公务用餐服务、餐食配送以及其他涉及食堂管理等服务。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设备及食材采购,承担水电、燃气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本项目同时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5%(含)以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在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35%(含)以上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如投标人本身提供的所有服务均由小微企业提供,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只须提供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3.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招标文件):①现场获取:供应商无需携带报名资料,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获取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只接受现金付款或者微信付款、支付宝付款,不接受银行卡刷卡支付。②电子邮件方式获取:供应商需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招标文件工本费(只接受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账号转账,并备注项目编号)转账底单(并附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开票信息)扫描发邮件至zhonglianxmgl@163.com邮箱,代理机构查收后当日向供应商发送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及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办理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事宜(供应商未提供联系方式,由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收款人户名: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
银行账号:78900188000167866
4.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8点30分00秒至9点30分00秒)(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南宁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nanning/)、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zhonglian.cn/default.aspx)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8号
联系方式:郭露菲菲 0771-5530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联系方式:李柳婵、姚茜、戚程、包鹏 0771-4308370、0771-4308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柳婵、姚茜、戚程、包鹏
电 话:0771-4308370、0771-430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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