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博白县AI粮食加工产业基地已由 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7-450923-04-01-888019,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P+F+EPC+O(投融资策划+融资服务+工程总承包+运营)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博白县AI粮食加工产业基地
2、招标编号: ZB2025-440
3、建设地点:博白县龙潭镇
4、项目估算投资:约52217.65 万元 (具体以第三方审定的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为准)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建设内容及规模:
(1)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2389.93㎡(198.5849亩),总建筑面积为116809.50㎡,拟建建筑共33栋楼,包含粮食平房仓库、辅料仓库、籼稻食品加工厂、稻谷烘干、清选厂房、研发楼、综合楼、科技服务站及其仓库、设备房、制氮间、门卫室、罩棚以及总平配套设施等。(具体以实际为准 )
(2)项目估算总投资52217.65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1348.96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6053.27 万元,设备购置费10609.09 万元,安装工程费4686.6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14.35 万元,预备费6914.35 万元,建设期利息2506.44 万元。
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P+F+EPC+O(投融资策划+融资服务+工程总承包+运营)模式实施,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符合条件的P+F+EPC+O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投融资策划、融资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等)、采购、施工、运营等服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仓储、加工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控尘、工期和造价、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全面负责,设备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与项目运营有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
8、项目合作期限拟定为20年:其中(1)投融资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3年;(2)运营期17年。
9、质量要求:
(1)投融资策划和融资服务(P+F)质量要求:对项目的投资整体策划及投融资咨询服务,并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财务测算等融资需要的资料)、林地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测绘地形图费用、工艺设计策划、设备选型设计策划等前期,其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2)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勘察报告及设计成果文件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采购质量标准:本项目所有设备、工程所需物资(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运营(O)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融资策划+融资服务资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咨询企业。
3、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运营资质:
(1)公司营业范围有粮食、农产品、农副产品生产销售相关营业范围;
(2)具有运营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投融资策划+融资服务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3)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可由投融资策划与融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单位组成,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6个,每项内容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商务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分别签订投融资策划和融资服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运营合同;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7、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 11月21日至 2025 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3:00 至 5:30(北京时间 ,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每本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 年1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zhonglian.cn/)等。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博白县城锦绣东路政务中心大楼7楼
联系人:符工
联系方式:0775-832128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联系人:李柳婵、包鹏、戚程、易翠兰
联系方式:0771-430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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